“神形兼备”是我国人物肖像雕塑创作最为基本的审美准则,同时也是方法论,中国的肖像雕塑家都知道“神形兼备”,其主要内容是肖像作品在反映人物对象时达到形与神的完美统一。作为方法,则要求雕塑家充分掌握人物对象的生活资料,对其形与神进行一番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的消化,最终升华出对象形与神的个性特征,然后创作出“形神兼备”的作品。
这文作者认为这百分之百的忠于对象的“形神兼备”对肖像创作是不够的,它的危险之出在于完全把作者置于忠实与对象的镜子式地位,其作品尝尝表现出作者的非存在性。在此,笔者要提出的是:在忠实于对象的“形神兼备”前提下的另一种“形神兼备”,即作者创作个性的“形神兼备”,也就是说“形神兼备”应该同时涵盖客体与主体两个方面。倡导肖像创作艺术家个性的自觉展现是中国肖像雕塑走出“旧”的困境措施之一。在此提出创作个性并不否定中国好的人物肖像雕塑作品具有艺术家个性的现实,特别是一大批从事纪念性肖像创作的资深雕塑家,其作品都能展现出各自不同于他人的艺术个性。但笔者认为,从总的中国肖像雕塑现状来看,艺术家的创作个性在肖像创作中需要进一步觉醒。凡西方雕塑大师的人物肖像雕塑作品所展示得艺术自身的艺术个性是显而易见的。来开朗基罗的《收租院》并不缺少作者形体雄伟的一贯特点,以及他英雄式审美价值的一贯取向;乌东的所有肖像作品不管反映对象个性及造型角度多么不一样,但并不失他个人那种严谨、深邃及华贵的艺术风格 ;我们再看罗丹,从他的肖像作品《达鲁》、《雨果》、《法尔尼埃》到《巴尔扎克》,不管进行怎样的演变,罗丹的那种特有的塑造方式与光影追求是明显的;布德尔完全可以把自己对建筑感的追求放进他的肖像;爱泼斯坦的那种表面的锁碎的塑造肌理一直展现在他各种不同的肖像作品之中;而曼族的肖像作品与他的其它作品一样,总是洋溢着属于他自己的那种简洁大方、平易含蓄的艺术意境。
属于艺术家自己的“形与神”,在肖像中的反映是多方面的,它受艺术家独特的审美价值取向所左右。这种创作主体的“形与神”的展示,也许是艺术家研究和表达对象的独特方法,或者是特殊角度;也许是艺术家所惯用的独特塑造语言,或者是个性化形体语言;也许是艺术家所一惯崇尚的审美意境,等等。
人本主义也好,人文主义也好,都是关怀人性的话题。历史上每一次对人性的角度独特的关怀都会导致艺术的一次大变革。当代社会关怀人性又具有了新的内容。我们提倡关怀他人之时又关怀自己,同样,在关怀自己的同时,千万不要忘记关怀他人。如果顾此时彼,都不能算得上符合时代观念。这也许带有后现代得意味。笔者愿中国的肖像雕塑在新的时代拥有自己的位置,为社会文明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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